尊敬的患者及家属:
您好!为持续提升群众就医体验人民医院 ,切实减轻患者负担,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等6部门印发的《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国卫办财务发〔2025〕5号)相关要求,自2025年3月31日起,我院全面停止收取门诊预交金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门诊预交金指患者在门急诊就诊前尚未确定具体医疗服务内容时(如未开具医嘱)就预先存入医疗机构账户的资金,且没有开具正式的医疗收费票据人民医院 。
以下五种情形不属于门诊预交金:
1、在门急诊预约挂号时人民医院 ,患者预交的诊查费;
2、按疗程或阶段多次检查或治疗人民医院 ,患者一次性预交的资金:口腔正畸、血液透析、康复理疗、中医治疗、化疗、放疗、孕产期保健、儿童保健等;
3、单位或团体为个人体检预交的资金;
4、实施日间手术、门诊手术、急诊手术前人民医院 ,患者在门诊检查时预交的资金;
5、门诊特殊疾病等在门诊治疗按照住院政策报销的情形人民医院 。
按照《通知》要求,对急诊、门诊手术以及老年人等确有门急诊预交资金需求的群体,在患者自愿前提下可灵活办理人民医院 。
滕州市中心人民医院
2025年3月31日